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广安8月26日讯(记者 游伍琼 摄影报道)8月25日,四川广安中院与重庆三中法院联合召开两地执行协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四川广安中院重庆三中法院两地执行协作十项制度》(以下简称《十项制度》)《四川广安中院重庆三中法院两地执行协作案例》(以下简称《执行协作案例》)。
会上发布的《十项制度》具体包括协作执行组织模式制度、执行协作平台建管用制度、辖区两级跨域协同执
行制度、辖区两级跨域协同创新工作方法制度、协同实施执行配合制度、共享协作执行信息制度、执行协作专题信息工作制度、执行宣传协作制度、执行调研协作实施制度、执行协作人才交流实施制度等十项制度,为两地执行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发挥更大效能。
《十项制度》中明确,受到严重非法干预的案件;有重大影响、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受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案件等8种情形,辖区两级法院可跨域协同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辖区两级法院还将跨越协同创新工作方法,包括创新发起委托形式,两地法院可采用电子、纸质、语音及其他媒体形式发起委托,法定形式要件不完善的可在次日补充完善;创新接受委托形式,两地法院可采用电子、纸质、语音及其他媒体形式接受委托并及时开展受托工作,即使法定形式要件不完善,除非法律有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会上发布的《四川邻水县法院受托协助重庆三中法院执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四川邻水县法院受托协助重庆垫江县法院查明林地产权案》等《执行协作案例》,涉及执行拘留协作、协同送达和调查、执行委托,体现了两地法院执行协作的丰硕成果。
“近年来,两地法院围绕异地查人找物、联合惩戒等方面,不断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在机制建设、平台打造、协同执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有效促进两地法院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广安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年军在会上表示。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0年5月,重庆三中法院、四川广安市中级法院签署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开启了两地司法协作的新篇章。协议签订以来,两地法院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调研、信息共享等方面协同发力,通过互访交流、召开座谈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推动司法协作走深走实,取得了丰硕成果。
为扩大协作成果、巩固协作实效,在2023年3月,重庆三中法院、四川广安市中级法院两地辖区两级13家法院就联合签署了《跨域执行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并运行了十项执行协作机制,为两地执行事务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搭建了新平台,推动两地法院执行协作迈向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