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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关发布收集编辑:城关发布
今年以来,旅游业强力复苏,有力地带动了地方经济增长,但旅途中因购买特产产生的问题也相继增多。10月26日,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司法所联合街道综治中心线上、线下协同调解一起旅游途中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月份,訾某在兰州旅游时,购买某特产店5袋风干牦牛干和两盒茶叶,现场带走一袋,其余快递寄回。訾某食用后出现拉肚子症状,遂通过店家联系到了生产商,但厂家否认生产该产品,且要求提供进货单,而特产店无法提供相关进货信息。多次沟通无果后,訾某认为该店铺销售的风干手撕牦牛肉来路不明,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报告,是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且通过其他方式了解到该牦牛肉干无牛肉成分欺骗游客欺诈消费者。
司法所受理该案件后,调解员将双方约至张掖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进行调解,对意图辩解的被告就当前实际情况和证据,向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就具体赔偿方案进行商议,与当事人双方单独谈话了解各自赔偿底线,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愿意各退一步,同意调解员制定对双方均较为有利的赔偿方案,达成和解。
旅游本是为开心,莫因买卖惹纠纷。通过本次案例告诫大家,旅游途中购买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场所,特别注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切勿购买及食用三无产品,以防危害身体健康。如在旅途中因买卖产生问题,一定要保存证据,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切莫让小人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