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2023年,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分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行局紧密围绕年度方针目标,以提升执行效率为核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同时,恪守遵法循规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一年来,全局干警同心协力、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理论武装,打造忠诚队伍
执行局抓实党支部组织建设,开展理论学习,坚持每周1次学习制度。一年来,讲党课4次,集中学习研讨8次,组织生活会1次,组织参加“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演讲比赛1次,协助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周分享、微课堂的学习部署工作。
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学习党章党规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不断查摆自身问题,坚持“四个合格”标准,开展两次学习鲍卫忠同志事迹,做好支部活动记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挥党员先锋作用。
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工作质效
2023年,执行局全年共受理案件5168件,其中旧存77件,新收5091件,结案5146件,未结案件22件,结案率为99.57%,取得了全省执行质效综合排名第8名的成绩。
年初,根据执行案件激增的客观情况,执行局内部进行了重新调整,建立了2个实施组、1个指挥中心、1个异议组的基本格局。
执行局面对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在执行2个实施组内部实行繁简分流机制,组长对繁、简案件的区分,繁案的分配和实施统一调配、统一负责,避免了繁、简案件在分配时产生相互推诿的问题,又避免了繁案分配不均的问题。
自开展繁简分流以来,执行局结案效率显著提高,办案时长大幅缩短。简案组将终本案件、执毕案件集中处理,即在提高结案效率的同时,为繁案组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以王庆岐所在的实施一组为例,2023年共收首执案件942件,其中简案为659件,简案比例占该组全部收案的70%,极大地减轻了繁案组的工作量,实现了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目标。
执行指挥中心由保全组发展而来,推进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目前,保全组承担全院执行、保全、执恢案件的立案、民事保全案件办理、执行局质效考核数据统计以及调度、异地委托事项的办理、指挥中心上报下达、案款管理、执行信访工作等,并建立了“财产查询集中前置”工作机制,对新收案件当事人建立查询名单,实现财产快查快回,有效地提高了执行办案效率。
2023年,新区法院执行局新收各类案件5168件,同比去年同期增加51.7%;新收民事移送保全案件1349件,是去年的2.7倍,保全组肩负整个执行局数据统计以及调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使得执行工作质效大幅提升;2023年,全院新收全国各地法院异地委托228项,同比增加20%,目前已全部报结。
聚焦难点堵点,强力推进工作
为最大限度解决卷宗积压问题,执行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旧档清积”专项行动。全体干警在不影响结案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大力推进归档进度。目前,未归档案件基本清空,新结案件归档实现动态清零,全面落实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同时,执行局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达到省院要求。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做好 “有访必接” “有信必复”,切实压降案访比指标。
多方联合协作,兑现胜诉权益
依法搜查,法律威慑促进和解。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执行局对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展开强制搜查,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被申请执行人长春A公司拖欠申请人执行人长春B公司执行案款100余万元,迟迟未予给付,B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多次传唤被执行人A公司,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法院依法对其财务室进行搜查,同时对其账本进行扣押。整个执法过程通过执法记录仪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有效固定,并扣押A公司财务账本,将财务人员带到法院,同时对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A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同意偿还债务,并于当日主动向申请执行人B公司支付现金10万元整。现金汇入B公司账户后,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就地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签订和解笔录,此案结案。
执行局依法强力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和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得当措施,努力做到不使“现有”的逃脱,也不让“暂无”的更加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强制执行,履行义务暂缓拘留。执行局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在某市场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收到被执行人韩某的线索后,执行局立即调度干警出发,到达某市场将正在交涉的双方当事人都带回了法院。
2021年7月,被执行人韩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人史某借款40万元,并出具借条。还款期限届满后,韩某并未及时偿还借款。2023年,史某将韩某告上法庭。经审理,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韩某向史某偿还借款本息。后因韩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史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韩某,希望能促成双方和解。然而,韩某居然玩起“躲猫猫”,拒不接听电话,也不按规定申报财产。此次被带到法院后,被执行人韩某仍不同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以其未如实报告财产,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韩某得知即将被拘留,脸色大变,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分期还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韩某当场履行1.5万元,并承诺余款分期支付。鉴于韩某及时悔悟,积极还款,且已取得史某的谅解,法院依法对其训诫后决定暂缓拘留。
执行路上虽然困难重重,但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之心,用好用足执行措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注民生,保障当事人权益
申请人巴某在2023年7月受夏某雇佣从事劳务。在雇佣期间,巴某因工受伤,导致右腿骨折,后巴某将A公司、夏某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审理后,判决A公司及夏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巴某申请强制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可被执行人态度并不积极,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法官果断将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冻结,并将夏某微信以及主要银行卡冻结,并告知其若还不履行,就要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拘留等强制措施。迫于压力,被执行人A公司和夏某主动向巴某履行了全部欠款。
新区法院执行局尽最大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征程任重道远,奋斗正当其时。新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牢牢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用实际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