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一单位荣获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
人文禹城 2023-02-18 22:36 发表于山东
喜报
禹城市财政局荣获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
2月16日,由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报和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主办的中国政府采购峰会在海南召开,本届峰会主题为“政府采购助力稳经济促发展”。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王小龙,原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揭晓了2022中国政府采购奖获奖单位,禹城市财政局荣获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
(中国政府采购奖颁奖典礼现场)
前期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客观、认真、严格评审,最终评选出包括年度创新奖、精品项目奖、年度人物奖、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数字政府耕耘奖等13个奖项,“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按照省、市、县三级分别进行评选,禹城市财政局作为全国仅有的8个县级单位获此殊荣,山东省内唯一。
(中国政府采购奖颁奖典礼现场)
(原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讲话)
(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王小龙讲话)
(山东省财政厅采购处处长韩已峰发言)
(孙斌局长在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近年来,禹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培育创新主体,营造出“尊商、爱商、助商、安商”的优质营商环境。市财政局紧跟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部署,始终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助企纾困政策宣讲等工作,尤其在政府采购方面,市财政局坚持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将其打造成“亲清”政商关系的桥梁,积极顶格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在制度创新、政策落实、监管服务等方面转换思路角度,处处从企业发展方向考虑,用心用情服务企业,积极打造县级政府采购样板示范点,打造优“采”禹城名片,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01
推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优选本单位多名业务骨干担任专门服务企业的首席服务专员,点对点宣传政策,依托禹城市财政局公众号平台,及时转发《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等相关文件,积极组织单位参加财政部举办的网络培训班,对采购人进行集中政策解读培训,大力宣传落实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规范采购人多频次、小额度采购工作。
02
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积极推行政府采购领域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通过“降成本”“促融资”;“预留份额”“价格评审”等一系列措施,降低政府采购参与门槛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着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2022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份额比例达67.23%,远超规定的45%,禹城市全年83.65%的政府采购项目由中小企业承接,发挥政府采购在扩内需、促消费中的作用。
03
推行政府采购告知承诺制
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仅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承诺函》即可。禹城市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以来,一纸承诺可替代很多材料,极大减少了投标成本,不仅为参与投标带来了便利,也更加绿色环保。
04
推进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将绩效工作贯穿于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始终,通过事前绩效评价,实现政府采购事项科学精准的纳入预算并做好项目价格测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采购及资金流失;通过事后绩效评价,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等手段,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05
推进采购人电子签章应用
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实现了投标人从原来的“只跑一趟”到“一趟都不跑”的转变。依托政府采购系统中的相关功能媒介,充分发挥电子签章的新技术优势,通过网络互联、系统互通,成功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线上电子签章。“数据多跑路、人员不跑腿”的新采购模式得到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等各方用户的广泛认可。
06
优化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
通过双向发力优化社会代理机构管理,推动代理机构充分发挥咨询作用、专业优势,强化市场调研、感知市场、把握市场的能力,为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出谋划策,促进代理机构走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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