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诚信宣传,弘扬诚信美德,营造诚实守信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防范资金风险,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资金安全,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推动巴州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诚信教育,增强守信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线上线下”联动宣传,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直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提高公积金政策知晓率;将服务窗口作为宣传主阵地,为办事群众提供政策宣传精准服务,提升服务满意度;开展“四进”宣传活动,以进机关、进企业、进楼盘、进社区政策宣传活动为契机,向社会大众普及住房公积金惠企利民政策、讲解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知识,引导缴存人增强诚信意识,树立诚信观念,依法依规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开展减证为民,推行信用承诺。中心持续开展减证为民行动,实行服务承诺制,针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定了《公积金提取告知书》《婚姻状况单身承诺书》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公积金承诺书》,推行业务办理“信用承诺”,业务办理做到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规范业务流程,依法依规管理。如发现申请人有虚假承诺事项或提供虚假伪造材料,将依照《关于对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实施相关措施的通知》,对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和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截至目前,已有33名缴存人因提供虚假资料意图套取公积金被列入“黑名单”;12名缴存人违规套取公积金被冻结账户。
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失信惩戒。中心针对贷款业务制定了《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等,用于办事群众对提供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信用承诺”。受理贷款业务时严格审核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预防贷款失信行为发生。在贷后管理以及内审稽核过程中,运用法治手段打击“老赖”,对拒不履行还款约定和故意违约的借款人,依法提起诉讼。截至目前,中心已对37名逾期6期以上贷款户进行依法诉讼,通过仲裁、法院庭前调解等方式已成功解决22户逾期贷款。
今后,中心将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信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中心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体系在行政管理能力中的积极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守好缴存人“钱袋子”。(吕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