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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城区公安分局接受害人程某报案称,其通过下载某APP,后被对方引导做任务诈骗29万余元。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对案件全面梳理、摸排分析,并在各警种的通力协助下,初步梳理出一批犯罪嫌疑人。在进一步确定嫌疑人身份及藏匿地后,闻令而动,抽调多名精干警力,于3月9日、18日、22日,先后在海南省海口市、青海省海东市、山东省潍坊市抓获13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学、哈某强、马某成、冶某祥、马某龙、冯某东、张某才、徐某一、黄某清、符某合、姚某、王某良、温某江等13人。
经查,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学先后组织哈某强、马某成等7人,通过使用银行卡进行小额提现再集中转存的方式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该团伙涉及山东、湖北、山西等多地电信诈骗案件50余起,涉案银行卡20余张,转移赃款100万余元,非法获利10万余元。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清、符某合二人在网上看到出售本人银行卡为境外诈骗分子转移赃款可获利,便通过某APP联系到对方将自己的银行卡交予其用于赃款转移,二人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1000万余元,非法获利2万余元;犯罪嫌疑人王某良在网上看到出售银行卡可获利,遂伙同姚某、温某江开办多张银行卡,并连同U盾、手机卡一同出售给对方,非法获利2000余元,三人银行卡涉案金额1500万余元。
现查明,受害人程某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以上犯罪嫌疑人账户中。目前,以上13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晋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