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资源整合、诉调对接、督促执行、普法宣传等,探索搭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新路径,确保每一起纠纷高质高效化解。截至今年10月,该院新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340件,结案277件,其中司法确认14件、调撤154件、判决10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00%、调撤率55.5%,平均审理周期11天,各项核心指标同比上年度取得明显进步。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零成本解纠纷
“您好,我是特邀调解员,我们正在调解一起道交案件,请求指派法官予以协助指导!”在碑林区人民法院保险行业诉源治理工作站,特邀调解员向法官发出邀请。5分钟后,一名法官出现在工作站,协助开展纠纷化解工作。经过30分钟释法说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员指导下写下了司法确认申请书。法官现场审查,同时出具司法确认书,对双方权利义务及时进行确认。
“这个事故扯皮了一年多,今天终于了结了。我对结果没有任何异议,为调解员的耐心和法官的专业点赞!”一方当事人现场感慨道。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给双方当事人都吃上了‘定心丸’。”参与调解的法官介绍,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道交事故纠纷前端化解模式,能在矛盾成型之前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又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以零成本、高效率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新需求、新期待,提高了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判后回访+督促执行”
减少衍生案件
“我现在就向原告支付车辆维修费、营运损失费3000元,让所有纠纷在法官见证下全部结束。”在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现场向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释明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督促其现场履行了义务。
“感谢法官专程到我家里来,赔偿款已经全部收到了,我很满意!”面对法官的判后回访,98岁的老人万某某连连表示感谢。对于限期履行的判决或者调解案件,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建立判后回访和督促执行制度,积极延伸判后服务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为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实质性化解、一次性了结,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探索建立“判后回访+督促执行”工作模式,加强自动履行引导,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执行衍生案件。
截至今年10月,该院已妥善审结当庭履行道交案件30余起,涉及当事人100余人、金额6万余元。
“普法宣传+能力培训”
凝聚治理合力
“特邀调解要遵循5个原则,调解不仅涉及法律知识,还涉及心理学、地方风俗等内容,希望大家常学常用,抓好抓实调解工作。”在道交事故特邀调解员培训班上,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围绕提升调解综合能力向学员分享了工作经验。
除了做好特邀调解员调解技能培训,针对保险领域纠纷预防化解中涉及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该院法官多次前往辖区人保财险、太平财险公司开展交流和普法宣传工作。该院通过普法宣传和调解员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保险行业依法经营水平,推进保险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涉保纠纷前端化解、源头治理,全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碑林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两行动、两措施”部署要求,携手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共同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力量 ,守护群众出行安全。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