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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读本收集编辑:丽江读本
他们,来自百姓,融入国防。
他们,散之为民,聚之为兵。
他们,急时应急,战时应战。
他们,就是中国民兵。
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
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
中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争当合格民兵
争做祖国的保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