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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报社融媒体收集编辑:中国食品报社融媒体
案例:
小A与爷爷视频通话时发现爷爷身体出了状况,爷爷自述近期出现上吐下泻情况。小A带爷爷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是轻微食物中毒。爷爷回顾近期饮食情况,没发现自己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爷爷家茶几上的“返老还童水”引起小A注意,他问爷爷那是什么?爷爷说是超市大甩卖时买的“返老还童水”,据说喝了之后一口气爬80层楼,养元补气还能强身健体。爷爷心动便买了那水,喝了那水之后才上吐下泻的。小A立刻将“返老还童水”送至专门机构检验,最终得知由公司B生产的饮料质量严重不合格。
小A询问:超市大甩卖质量不合格的饮用水,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应该向谁索赔?
法律点评:
本案中食品质量不达标,造成了小A爷爷的人身损害,应认定产品缺陷。缺陷产品责任属于侵权责任,生产者、经营者对被害人承担连带责任,故小A可以可以向超市索赔,也可以向B公司索赔。
法条索引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张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