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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感谢张法官主持正义,让我们母女生活有了希望!”2月22日,来自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的王大姐专门来到淄博市临淄区法院,将一封感谢信交到民事审判二庭负责人张方和书记员崔晓华手中,不停地向二人表达着感谢之情。
据了解,王大姐与前夫张某离婚后,根据双方离婚协议,由张某负责支付女儿张某越的抚养费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张某以各种理由拖欠女儿的抚养费,直接影响了女儿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王大姐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生活难以维持,为不耽误女儿完成学业,2月2日,王大姐及女儿将张某起诉至临淄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方认真分析了案情,发现本案原被告长期以来由于抚养费纠纷导致双方关系僵化,调解难度较大。但张方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从弘扬尊老爱幼传统家庭美德角度出发,分别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对被告进行教育和劝解,耐心向张某解释抚养教育子女不仅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应履行的义务,并从弘扬优良家风、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培养和谐父女感情等方面向被告讲道理、解心结。被告张某被张方的用心调解所感动,当场表示愿意与前妻、女儿和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支付拖欠原告张某越抚养费共计16800元,自2023年1月起,每月支付张某越的抚养费变更为1000元,直至张某越年满18周岁。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一封感谢信讲述了一个故事,也诠释了一份责任,既是赞誉,更是激励。临淄区法院将牢记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让案件裁判结果兼顾法理人情,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淄博临淄区人民法院
责编: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