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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心四川收集编辑:同心四川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1月5日,射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条例》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介绍,结合镇(街道)、村(社区)职能职责详细解读重要条款。各镇(街道)宣传统战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在压实工作责任上持续用力。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二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持续用力。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增强文化认同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团结全市各族人民为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全面、更可持续、更有韧性”的全国百强共同奋斗。三要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持续用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核心目标和评价标准,突出创建的广泛性、增强创建的实效性、注重创建的长期性,系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医院、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岗位、进家庭、进服务行业等,力争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