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治理工程,是集中回应民生诉求的重要抓手,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01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整体部署,全国开始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风貌。
一、老旧小区界定标准:
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配套设施不全、公共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居民改造愿望高的住宅小区和有维修使用价值的楼房。2022年开始,国家适度放宽至2005年底建成的小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最终批复比例每年由国务院统一制定下达。
二、哪些不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或居民住房;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
三、国家对老旧小区改造有什么政策支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文件,对符合老旧小区认定标准,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上报后经审核合格的项目,给予相应的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四、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哪些原则:
坚持共同缔造,共建共享;坚持精准施策,科学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资;坚持立足长远,共治共管。
五、改造内容按标准由低至高划分三类:
一是基本功能型改造。包含屋面防水改造、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等内容中存在需要改造的,且必须满足三项(包含三项)以上改造内容。二是功能完善型改造。在补齐基本功能型改造的基础上,增加墙体保温、无障碍改造和小区绿化、硬化、照明、监控等小区实际需要的改造内容。且必须满足五项(包含五项)以上改造内容。三是宜居型改造。在功能完善型改造的基础上,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增加建设物业管理用房、业主文化活动中心、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用房、加装电梯、停车场、充电桩、助餐设施、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设施改造内容。
六、老旧小区改造参与小区的出资方式:
1.现金缴纳;2.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3.小区让渡收益(小区公共财产可出租出让)。
七:宝清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政策:
一是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我县现有符合条件、具备改造意愿的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可自主申报,申报排名按照手续齐全递交排序,最终批复按照国家下达批复数量为准。
二是申报条件:1.必需按照法定程序组建业主委员会,有社区备案和公示证明材料;2.必需缴纳个人出资部分,缴纳标准为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缴纳面积以产权证数据为准;3.必须选定3名业主作为项目监督员;4.必需落实后续物业接管;5.必须提前拆除违建。
三是申报要件:1.正规的物业委员会组建和公示材料;2.缴纳居民出资部分票据(或让渡收益证明);3.三名业主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4.改造后物业承接合同或物管委管理承诺;5.小区所有居民填写的《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入户调査表》;6.小区所有居民填写的《配合改造承诺书》;7.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宝清县老旧小区改造共建协议》;8.小区建成年限证明。
咨询电话:0469-5426326
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