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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周惠 通讯员 李一琳/文图)3月2日,由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俊明担任审判长的一起行政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被诉行政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一把手”出庭应诉,省、市税务系统20余人全程旁听了庭审。
法庭上,梁俊明释法明理,原告主动撤诉。
该案是一起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原告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以及陈述辩论。
梁俊明对法庭调查进行了总结,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整个庭审过程既是一场辩法析理的沟通对话,又成了一次依法行政的宣传课堂。原告表示“起诉到法院只是想讨个说法”,经过庭审以及法官耐心的解释法律规定,当庭决定撤诉。
法庭休庭进行了合议后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又不损害国家、公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准许原告的撤诉,当庭作出裁判准许原告撤诉,至此案件快速审结。
据悉, 驿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充分发挥院长、庭长带头审理疑难复杂行政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告官又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发声”,持续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编辑:李潇 审核:李俊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