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对《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办法》共5章39条,包括总则、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内容,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山东省自主创新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办法》规范统一了相关表述。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将专利纠纷“处理”统一调整为“行政裁决”或“裁决”,更加突出行政裁决的规范名称。
明确了法定职责。为适应新修订的《专利法》《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落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赋予县级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行政裁决权,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知识产权组织开展本区域内专利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调解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属地责任和职能定位。另一方面,《办法》规定了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限。
优化了办案流程。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将“立案审批制”调整为“立案登记制”,同时明确可以采用书面审理方式的几种情形,进一步简化办案流程、压缩办案时限。针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技术性较强的特点,《办法》规定了技术调查官制度,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提供专业支持。
加大了处罚力度。为提高行政裁决执行力,增加了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明确提出“同一行为人对同一专利权继续或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不断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完善体制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21年6月,山东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省份以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1年,山东省专利纠纷办案量1437件,2022年2547件,今年1—11月份办案2722件,同比增长15%,办案数量和质量均显著提升,专利纠纷办案量逐年增长,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了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在今年的试点验收中,山东省基础分、总分、行政裁决决定数量三项全国第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发文公布为试点“优秀单位”。
据悉,下一步,山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在制度体系、裁决办案流程、完善裁决支撑和综合保障等方面先行开展探索。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瓶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