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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9日讯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钢城区大队对24名无证驾驶、二次酒驾等违法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直以来济南交警对酒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始终保持“零容忍”,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守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闪电新闻记者 郎坤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