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8时,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岗勤中队民警在国道205西外环路巡逻时,发现驾驶人徐某某驾驶车辆疑似超员,随后民警对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应载8人,实载9人,超员未达到20%,民警依法对徐某某作出罚款100元处罚。
同日,钢城区大队颜庄中队执勤警力在国道205疏导交通时,发现驾驶人李某车辆疑似有超员现象,随后民警让其停车并对其进行检查,驾驶人李某主动承认自己超员,打开车门,车内确实超员两个人。
经查,该车应载9人,实载11人属于超员达到20%以上未达到50%。执勤警力现场对驾驶人和乘客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并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处罚。
来源: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