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雅婷
“执行担保”是便于案件顺利进行,化解矛盾,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执行制度。
在法院的执行过程,常常会遇到被执行人一时经济困难,拿不出现金履行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但其却有一定价值的财产,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提出以提供担保为代价换取暂缓执行的结果。2023年8月16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有这样一个典型的执行担保案例。
案件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合作伙伴,后因一起建设合同纠纷诉至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一方未能按照生效文书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向九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立案本金812360.00元,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联系均未果,遂与申请人一方长期保持联系以便快速获得案件相关线索,从而推动案件的进行,经申请人透露,被执行人逃避问题,很难找到本人面对面沟通。
2023年8月15日,执行法官接到该案申请人电话,“韩法官,我终于联系上他(被执行人)了,他同意明天来办公室和我协商解决,法院明天能来帮我们沟通解决吗?”挂断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刻着手安排执行人员和执行方案。
次日,执行人员准时到达与当事人约定的目的地,起初,被执行人非常激动,十分不配合执行干警的工作。于是执行干警立刻与被执行人家属取得联系,待其女儿到达后把整个案件又重新讲述了一番,被执行人的女儿问 “法官,如果我用我和我丈夫的房子做担保,可以给我父亲多一点时间去筹钱吗?”执行干警听言立即向在场的所有人讲解了“执行担保”这一重要执行制度。
经过执行干警的明理释法,被执行人最终同意用自己女儿和女婿名下的房子做担保物,从而获得一定的缓冲时间,期限内有还款的能力了,一定按时履行义务。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并对执行干警们表达了真挚的感谢,至此,长达六个小时的执行工作完美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