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的高台县合黎镇五四村四社村民张海龙发生交通意外被诊断为脑死亡,悲痛万分的家人做了一个意外之举——将张海龙的器官全部无偿捐献出来救助他人。
2018年2月22日下午在高台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见到张海龙时,他已经无法自主呼吸,兰大一院专家正在对其病情进行评估。
兰大一院重症学科副主任医师 张 磊:“这位年轻的患者非常不幸,他现在是一个很严重的不可逆的颅脑损害,从临床表现和他的影像学表现来看都是符合的,按照现在的判断来讲基本上治愈的可能性非常非常渺茫。”
据了解,2018年2月12日早晨,张海龙在家门口徒步行走时,被一辆小汽车从后面撞倒,造成颅脑重型损伤。经过医生近10天的抢救,最终被诊断为脑死亡。
就在家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时,张海龙的妻子提出要捐献丈夫的全部器官。
张海龙妻子:“能救活别人当然就最好,我们不想失去最亲最爱的人,别人肯定也不想失去最亲最爱的人。埋到土里也没有啥意义,捐献给别人能救活别人当然肯定对别人有好处。”
家人们商量后,大家都同意将张海龙的器官捐献出来,并通过县红十字会和县医院积极与兰大一院联系,办理相关捐献前期手续。
兰大一院重症学科副主任医师 张 磊:“家属让我们非常感动,他主动提出来帮助更多的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用我们的力量帮助他和他自己的家人来实现这个愿望。”
2018年2月24日22点04分,张海龙心跳停止,医生宣布临床死亡。经过供体、受体器官的顺利配型,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成功为一名肝病患者和2名肾病患者移植了张海龙捐献的肝脏和肾脏……,张海龙捐赠的1个肝脏、2个肾脏和2份眼角膜,使3名危重患者重获生命的希望、至少2名患者重见光明。
据了解,张海龙是高台县乃至张掖市第三例器官捐献者,他的名字将会永远镌刻在甘肃省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的纪念碑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缅怀。
张海龙走了,他的大爱却永留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