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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读本收集编辑:丽江读本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来,丽江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多措并举,依法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人员,全力守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安宁。
6月24日,丽江市宁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多张疑似多车相撞交通事故的图片,并评论称“交通事故发生在宁蒗县跑马坪乡”。视频一经发布,立即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
经多方核实,近期宁蒗县跑马坪乡未发生此类交通事故,该视频内容为虚假信息。6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视频发布者梁某接受调查。梁某交代,自己为了吸引关注,在网上下载了多车相撞的图片,编造了“宁蒗县跑马坪乡发生交通事故”的谣言。
目前,丽江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梁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责令其删除虚假评论及图片。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警提醒
虚构事实散布谣言属于违法行为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请广大网民理性发言
不造谣,不传谣
对于恶意造谣、传谣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
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