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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厢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依法宣判,被告人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是城厢区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近年来,部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恶劣影响。2022年11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开始实施,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出台之后,法院判处“从业禁止”不再附加期限,这就意味着“终身从业禁止”。
城厢法院经办法官表示,由于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尚未发育成熟,容易成为犯罪目标。为切实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对实施性侵害犯罪的教职员工应严格执行终身禁业制度,预防再次犯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平安清朗的校园环境。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 记者:陈盛钟 通讯员:康少许 编辑:黄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