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逛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市民应该都看到过,一些生鲜店铺挂着的“生鲜灯”,它可以让鲜肉、蔬菜、水果等生鲜农产品看起来更加色泽鲜明,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使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从12月1日起禁止使用这种“生鲜灯”,市南区严格落实《办法》要求,于近期开展了相关规范行动,并将督促辖区内全部商户于11月29号前,完成“生鲜灯”的规范工作。
现场:我看咱上面的灯都换了,下面柜子里的灯还没换,这个也需要更换(买了还没到要过两天)行,到了尽快换上。
在浮山所市集,香港中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正在检查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业户进行规劝,有条件的现场进行摘除,让食用农产品露出本来颜色,方便市民挑选。
市民 咸绣菠:这回国家处理了生鲜灯,买回来的菜在这来的颜色和回家的颜色都是一个样的,一点色差都没有。
浮山所市集商户:看到了这个信息,把大部分海鲜灯撤掉了,撤掉之后换上我们国标普通的灯,没有海鲜灯之后我们会更加注重货品的质量,把货品质量提高一些,海鲜灯只能是个辅助作用。
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办法》颁布后,浮山所市集对市场内业户进行指导,让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
浮山所市集运营主管 苏君:市场接到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根据要求提醒并督促商户进行“生鲜灯”的改造,还食材以素颜,避免对消费者造成光学误导,让消费环境更加透明,消费者购物更加放心。
据了解,《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如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香港中路市场监管所挂职副所长 郑凯心:总局发布81号令后,我局立即通知辖区农贸市场,商超进行自查自纠,近期对仍未整改的商户进行取缔规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中大型超市生鲜灯规范整改,预计于11月29号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