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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岳阳县发布收集编辑:岳阳县发布
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联的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近日,岳阳县公安局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开出了首张反诈“罚单”。
2月8日,岳阳县公安局公田派出所在刑侦大队指导下快速查处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抓获违法行为人曾某。经查,2022年12月份,曾某在朋友介绍下乘坐高铁前往邵东县,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借给一名陌生男子刷POS机套现,事后对方便给了曾某1500元报酬。经对曾某的涉案银行账户流水查询,发现曾某涉案银行卡在涉案当日转入资金22万余元,之后快速刷POS机套现,曾某账户直接关联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直接涉案资金达7万余元。
岳阳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曾某行政拘留十天,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完善了处罚标准,明确了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即便不构成犯罪,也会受到严重处罚,这足够给一些人敲响警钟。广大群众一定要有自己的卡自己用的法律意识,千万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轻则面临高额罚款,重则将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