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水产冷库发生火灾,一名小伙没有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等相关证件,却在千山北路一处冷库内违规切割,火星引燃泡沫保温层导致火灾。因过失引起火灾,这名小伙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27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千山北路一处水产冷库着火,现场浓烟滚滚。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刻调派5个消防救援站11辆消防车和72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过消防救援人员奋力扑救,大火于下午3时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当天下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了火灾原因调查。通过询问现场人员得知:冷库已在1月中旬废弃,处于停业状态,当天下午起火前,有人在进行切割作业,准备拆除冷库设施。
调查人员找到了现场施工人员郭某(35岁,肥城人),郭某承认事发前在冷库墙壁上从事过电气焊切割。按照郭某的说法,消防救援人员在施工地点找到了气瓶、喷枪等施工工具,结合周边燃烧痕迹,确认这是起火点。经过进一步调查,调查人员确定了火灾原因:当天上午10时,郭某和同事开始拆除废弃冷库墙壁的冷风机,下午在对冷库东侧墙切割过程中,火星引燃冷库泡沫保温层,造成火灾。
公安机关查明,郭某在未取得任何关于焊接与热切割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在冷库内违规从事切割作业,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2月17日,郭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于承揽拆除业务的公司,目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已经立案,将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如果施工现场有焊接、切割、加热等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持证上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员提醒,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
年后,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加速复工复产,青岛消防提醒全市各企业及广大从业人员,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杜绝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讯员:徐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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