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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宣城中院成功调处了一起赡养纠纷,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家庭和谐。
年近八旬的张某某育有六个女儿,前期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张某某因患糖尿病、高血压、尿毒症等多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经常去医院就诊,尤其是每个月到城区医院做9次透析治疗,日常生活和医疗救治均面临经济困难,需要女儿赡养照顾。张某某多次和六个女儿协商赡养问题,均无果,此后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张某某的诉求,对六个女儿的家庭、工作等情况作了具体细致的了解。六个女儿虽均不否认赡养义务,但基于自身经济不宽裕,相互之间存在其它矛盾,就具体赡养方式和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老人的赡养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把握矛盾源头后,承办法官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以“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做六个女儿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最终张某某与六个女儿达成一致意见,由五女儿照顾张某某的生活起居,其他女儿每月分别向五女儿给付不等费用。至此,老人的生活终于得到妥善处理。
宣城中院始终秉持“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以事心双解为目标,审慎审理包括赡养纠纷在内的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弥合、修复家庭关系,杜绝“一判了之”,用司法的温情与力量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