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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日报社收集编辑:聊城日报社
9月18日,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提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3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成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高中、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初中、小学等各类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不受户籍限制);驻我市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独立学院、职业院校)、技师学院中接受高等学历、技术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及其他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人。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实行定额参保资助的医疗救助对象,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130元/人。
通知提到,对于集中缴费期后跨统筹区新迁入户籍居民,未在原户籍地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可在迁入地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并于次月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结合往年情况,我市不同县(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式不尽相同,可关注当地医保局公众号了解详情。
文/记者 鞠圣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