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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泉日报收集编辑:酒泉日报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某金融机构与邓某、妙某因借款逾期未能偿还引发纠纷。借款人常年在外务工,住所偏僻、交通不便,此次借款人回户籍地,与金融机构协商处理其借款逾期事宜。双方到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时已是深夜,但因借款人次日一早要回去务工,双方请求法庭在当天解决纠纷。
法官考虑到双方请求,如果纠纷不及时解决,按照诉讼途径来处理,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而且双方的诉讼成本也很高。法官联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与申请人、书记员采取“调解员诉前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调解纠纷。
在诉前调解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借款合同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借款人承诺分期偿还借款。此次诉前调解为双方节省诉讼费用2万余元。这是鼎新法庭“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也是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的体现。鼎新法庭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陆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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