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宁阳县以“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为抓手,做实做强法治督察,着力构建规范高效权威法治督察工作体系。
高站位谋规划,提升统筹力。抓顶层制度设计。县委法治委研究制定《法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法治督察。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先后对10个乡镇(街道)开展法治巡察。抓督察计划制定。县委依法治县办年初制定法治督察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督察内容、督察对象、督察方式、督察安排和工作要求。抓督察队伍建设。成立由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党政机关法治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门督察队伍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法律顾问,媒体记者等为成员的社会法治督察员队伍。
高标准定清单,提升保障力。定严两张清单。针对单位职能,结合督察内容,列出《县直部门督察事项清单》和《乡镇(街道)督察事项清单》“两张清单”,将督察内容细化为4类16项、4类17项具体督察事项。重点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督察。抓实自查整改清单。被督察单位根据督察事项清单,逐项自查,围绕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清单。拉出“督察预检”清单。督察组根据被督察单位自查整改清单并结合其单位特点,提前分析研判,进行督察预检查,增强法治督察针对性、实效性。
高效率强督察,提升执行力。明确督察目标。对照清单逐项对被督察单位“把脉问诊”,全方位开展法治建设“综合体检”。创新督察模式。建立“2+4+N”督察模式,明确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两种督察方式。形成“书面调度、函询督促、警示督促、挂牌督办”四种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建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走访、暗访、人员抽考、案卷随机抽查等“N”种实地督察方式,确保发现真问题。突出督察重点。将法治建设薄弱环节,法治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作为督察重点。
高质量督整改,提升落实力。建立督察台账。县委依法治县办根据督察情况,对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形成法治督察意见,印发督察情况通报,一对一进行反馈,推进整改问题45个。实行销号管理。对被督察单位的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列入下次督察重点对象。强化督察问责。用好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批评、“回头看”等硬措施严肃问责追责。用好激励措施,将整改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干部提拔使用的参考,调动整改积极性。
通过“四高四力”机制,有力推动法治督察体系建设,实现了督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尺可量、有据可查,进一步提升督察效能,为建设“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通讯员:樊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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