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了今天的法治课,我的收获特别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了更深的认识,我们都要像石榴籽一样越抱越紧。”5月28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第三中学学生张博翔在听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以下简称:伊犁州分院)法治副校长、刑二庭法官刘婷授课后说道。
当天,刘婷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该校全体师生深入浅出地讲解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法治课堂还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中,还向同学们教唱伊犁州分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原创歌曲《和美新疆》,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让法治意识深入学生心中。
“为了更好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国宪法做了明确规定……”5月28日,伊宁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愉群翁人民法庭法官来琳为伊宁县南通实验学校的150余名师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课。
来琳围绕“认识我们的民族团结大家庭”“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青少年如何维护民族团结”三方面,教育引导同学们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推动者、实践者,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同心共筑中国梦。
为推动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连日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12名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课堂活动,让师生们在学法的过程中,进一步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文明和谐、诚信友善、团结互助的良好校园氛围。
刘婷表示,将加强与学校的常态化沟通对接,采取“点单式”普法,增强“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并采取模拟法庭、观摩庭审、法院开放日等方式,强化青少年典型案例教育,共同培养知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杨春磊 曹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