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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黄埔发布收集编辑:广州黄埔发布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萝岗法庭与联和街道峰湖御境社区共同签订构建“无讼社区”协议书,创建峰湖御境社区“无讼社区”示范点,这也是黄埔区首家展开“无讼社区”创建的基层社区示范点。
“无讼社区”旨在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百姓搭建“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充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解决,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最广泛的参与者和最大的受益者。
萝岗法庭与峰湖御境社区双方就深入开展“无讼社区”工作进行沟通交流,表示将进一步密切法庭与社区联系,切实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并就双方对接模式、信息通报、邀请旁听庭审、定期普法宣传、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
峰湖御境社区“无讼社区”示范点的创建,是坚持和发展符合黄埔实际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