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娄底市锚定创建全国营商环境优秀城市目标以来,2023年娄底市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向纵深推进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战和攻坚战。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使命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经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结合《2022年湖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指出的相关问题,以及省“发展六仗”督导组督查发现问题。对2023年全市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半年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
据娄优办2023年40号文———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半年考核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全市各行业领域、各部门、单位的排名按综合得分划分为:优秀30%,优良30%,良好20% ,一般20%,共四个等次。
根据综合得分,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直牵头单位和市直执法监督单位当中,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和娄底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名列前茅、荣登榜首!
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由娄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全市21个市直部门、72个县级部门制定368项部门抽查任务,现已启动173项,计划开展25项部门联合抽查任务。事项认领率、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实施清单填报详实度均达100%。
监管事项率45.95%、执法人员率26.44%、本地区部门率92.96%,三项指标均排全省第一。全市非现场检查数706户次,排全省第二。风险线索反馈率达100%,制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发布免于处罚事项334项,从轻处罚事项205项,减轻处罚事项126项。起草《娄底市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建立智慧监管综合指挥中心,全面推行智慧监管,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丁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