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勤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邀请人民监督员出席庭审活动,对检察官出庭公诉进行现场监督,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民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为了更好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实效,检察官在庭审前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办理背景,提供了起诉书、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等法律文书,并针对犯罪事实认定、建议量处的刑期与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讯问、举证质证,通过严密的论证、有力的指控以及充分的释法说理,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当庭忏悔,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出庭行为规范、文书质量、举证答辩等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行为规范、法律适用、文书质量、法庭教育效果等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检察官全面听取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及建议。通过近距离参加公开庭审,使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体会,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担当。
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人民监督员是检察监督的“镜子”和“第三只眼睛”,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活动,能够直观地感受司法机关在庭审中的具体履职情况,帮助检察机关找出提升公诉能力打击违法犯罪的方向,是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助推器”。民勤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各项要求,推进人民监督员常态化监督庭审活动,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拓宽监督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让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更加可触、可感、可信。(本稿件图片由民勤县人民检察院提供)
作者:朱永伟(通讯员)
编辑:李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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