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川Q92***
被处罚人:郭某
违法时间:2023年12月26日21时42分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康宁路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108mg/100ml
车牌号码:川Q88***
被处罚人:周某俊
违法时间:2024年1月1日22时33分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茶马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73mg/100ml
车牌号码:川QEC***
被处罚人:黄某才
违法时间:2024年1月1日21时33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南门大桥将军街口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55mg/100ml
车辆牌号:川Q10***
被处罚人:肖某兵
违法时间:2024年1月1日20时15分许
违法地点:江安县南屏大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57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车牌号码:川ZD7***
被处罚人:陈某友
违法时间:2023年12月27日12时许
违法地点:353国道2441公里200米(南溪区)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车牌号码:川Q65***
被处罚人:郭某全
违法时间:2023年1月2日15时36分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筠巡路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结果:罚款1250元
编辑:袁梦瑛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