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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滕州融媒收集编辑:滕州融媒
2月16日,市民李先生及家人将一面写有“破案神速 热情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手中,对办案民警快速侦破一起电动自行车撞伤行人后逃逸案件表示感谢。
事发当日6时39分许,在府前路邾城村路段,宋某某沿府前路由东向西步行,被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受伤,肇事的电动自行车逃离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后,事故科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宋某某伤势严重。现场勘查完毕,民警立即通过“天眼”系统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24小时内的监控视频,但因肇事逃逸的电动车目标太小,看不清车辆品牌型号和车牌号码,肇事者戴着口罩、帽子,也无法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查证,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困难。
在走访调查中,民警发现肇事电动车的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孩子,电动车车筐里有一把绿色U型锁,车把上挂着蓝色挡风被。通过一遍遍比对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在事发当日6时39分许,该电动车撞到行人后在周边路段反复往返,最后在涵翠苑小区附近失去踪迹。
得到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兵分多路在该小区周边进行拉网式排查,于次日上午10时许在小区内发现肇事嫌疑车辆,后与小区物业联系,顺利将肇事嫌疑人万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万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