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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恩施日报收集编辑:恩施日报
“你明知道自己喝了酒,为什么还要开车呢?”10月17日,在恩施市人民法院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事巡回审判庭内,审判员对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发出了“灵魂拷问”。
这是“醉驾庭审进车管”的第二次公开庭审。当天,恩施市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对两个典型醉驾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宣判。庭审中,审判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两案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法官认真听取被告人意见,结合违法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作出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
在现场参加此次公开庭审的两百余名旁听者,均是来自恩施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现场直击醉驾案件公开庭审,切实感受司法审判的威严,对酒驾的违法性、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恩施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