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海事法院干警活用执行措施,化解了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申请扣船案件,以“放水养鱼”准许涉案渔船出海捕鱼的方式,代替了“竭泽而渔”直接扣押拍卖涉案渔船执行方案,实现执行案件的多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温度。
扣押渔船遭遇“新难题”
2023年8月31日,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收到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申请扣船案件。考虑到当天是北方休渔期最后一天,渔船很可能会在第二天出海作业,而一旦渔船出海捕鱼后,再查找渔船实施扣押,案件执行将变得十分被动,也将增加船员实现债权的成本。
为此,执行局速执团队根据船舶扣押预案紧急动员,分析案件的特点、扣押船舶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制定执行方案。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每多一分钟就多一分不确定性,执行外勤团队拿到扣押文书立即驱车400公里来到船舶停靠码头实施船舶扣押。涉案渔船采取强制措施扣押完成后,案件执行工作仍未结束,执行干警通过掌上法院“一案一群”功能,与双方当事人保持沟通,释法说理。
外勤团队在抵达现场后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庞某因意外事故受伤行动不便,暂无能力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清偿义务。其与配偶租住在临近码头的活动板房,生活拮据,涉案渔船是他们唯一的生活希望。如果采取扣押、强制拍卖措施,将会导致被执行人直接失去生活来源,并且该渔船已经加满油和冰,采购了相关设备和物资,做好了出海捕鱼的各项准备工作,船东和船员情绪都比较激动,一旦扣押船舶势必给船东造成更大损失。
活用执行措施获双赢
执行干警敏锐地意识到,如果采取“竭泽而渔”的执行方式对涉案财产进行强制拍卖,结果必然是变现时间长、涉案的木质小渔船价值低,同时会让被执行人庞某和家人陷入更难的境地,可能会引发后续民生保障等诸多问题,并不是最佳的解决之道。考虑到“放水养鱼”要比直接强制拍卖社会效果更好,为了避免因“死扣”产生的损失,外勤团队人员通过电话和微信对船员、船东及其家属开展耐心、细致的释明工作,申请执行人王某同意被执行人庞某以延缓和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还款义务,该案顺利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王某也顺利收到首笔执行案款。
最终,申请人王某同意将渔船“死扣”改为“活扣”,被申请人庞某得以按计划出海捕鱼后,分三次六个月清偿涉案债务。此案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到执行化解仅用四天时间。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执行局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落实执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探索简案快执工作新模式,创新执行方式,活用执行措施,简案不简办、小案不小办,搭建法院线上沟通交流平台,引导当事人积极对话,助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