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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郝丽萍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原则,促成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被执行人某商贸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长征支行申请融资担保借款时,申请执行人某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某融资公司承担了代为偿还借款的责任,由此与被执行人某商贸公司等之间产生追偿权纠纷,并依法诉至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共计16840928元。
2023年2月,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微信账户予以冻结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具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愿,但因经营原因,当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以现金方式及时偿付,但其在案外人处享有555万元股权,且希望能够以此股权为担保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同时希望能够解除对被执行人前述账户的冻结措施,以便被执行人公司能够继续正常经营。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兼顾被执行人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执行法官多次就当前执行情况向申请执行人陈述利害关系,建议申请执行人核实前述股权情况。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2023年3月,当事人双方庭外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并依法及时解除了冻结措施。
对于执行案件双方或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案件,蔡甸法院积极引导和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双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下一步,蔡甸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从快立案、从快审理、从快执行,主动为企业纾难解困,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助推辖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