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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经纬收集编辑:中新经纬
【宅男财经|律师面对面】1月2日,“女子因孕吐请4天假被开除”引发热议。据报道,单位称孕吐应是病假,但女子并未提供病假单,而事假应提前三天请,所以按旷工算,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审理后认定单位解除违法,判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赔偿该女子12万余元。如何看待该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表示,解除违法一般需要支付2N赔偿金,这个案子最终法院判决单位承担12万元的赔偿,是因为员工主张的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不要求赔偿,而要求继续跟单位维持原来的劳动关系。判决最后被认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会面临两个问题:第一,合同还没到期,后续的工作怎么安排?第二,打官司维权期间的工资单位应该正常支付。
杨保全指出,很多人认为打官司期间员工没正常上班,但是员工表示没正常上班是单位违法解除所致。如果员工要履行合同,那么该期间的工资社保单位都应该支付,所以这个成本有时候比2N要高得多。
杨保全补充道,女员工还面临产假问题,可能官司打着已经休产假了,因为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原待遇不变,所以单位对于相关的产假报销、生育津贴也要支付,这就是违法解除的后果,不仅是2N的赔偿,还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所以对于单位来说,合规用工、依法处理跟员工的劳动关系,尤其是和“三期”女员工的关系,更应该谨慎,违法必定要承担后果。
(记者 董湘依 制作 余坤航 郑铮 宅男财经出品)(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yukunhang@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