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司法救助,缓解燃眉之急。
传递司法温度,展现司法关怀!
2022年3月,最高检和全国妇联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上门问案、前端救助,全年共对42名刑事案件的女性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救助金额109余万元,在全市检察系统居于首位。
为了保证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去年9月,宿豫区检察院出台《内部移送履职线索工作规定》,要求案件一旦进入检察环节后,检察人员及时将救助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并将移送线索的情况纳入检察官年度考核指标,对于应当移送而未移送或者移送不及时的情形给予负面评价。
同时启动远程司法救助系统,被害人可以在“宿豫检察”微信公众号的远程司法救助小程序里申请司法救助。控告申诉部门在收到申请信息后第一时间开展审查,检察人员主动上门办理,最大程度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检察服务,实现“最多跑一趟”。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申请人家庭生活条件,前往所在村(居)委会调取家庭困难材料,对特殊情形的还要深入工作单位、民政部门等实际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将把司法救助金直接汇入被害人的银行账号中。被害人“足不出户”就得获得国家司法救助。
去年6月,该院干警收到一条救助申请,被害人王某和她的母亲、哥哥患有智力残疾,一家四口的生活、就学开支仅靠父亲卖废品维持。
经走访调查,该院认为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给予1万元救助金后,提请区委政法委联合救助,共对被害人救助5万元。
随后,检察官开展多元救助。走进被害人就读学校,与副校长、班主任、任课老师进行座谈,了解被害人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建议校方为被害人兄妹提供助学金;由于被害人智力残疾较重,不符合继续升学的条件,该院与区残联、残疾人协会沟通协调,为被害人提供两种就业去向,解决了毕业之后的后顾之忧;在实地走访中,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属于低保户,家中除了几张床没有任何家具和电器,该院联系社会爱心企业,为被害人捐赠空调、厨具、沙发、学习用品等,并提供长期经济帮扶,帮助被害人家庭逐步走出困境。
对于案发地在本地,但身处异地的被害人,该院协调各地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责任与担当,切实提高司法救助案件质效。
去年8月,被害人吴某因受害而产生重度焦虑、忧郁等症状,其母患有脑部疾病,刚接受头颅手术治疗,其继父正在监狱服刑,家庭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案发后,吴某母女回到河南老家生活。
检察官通过电话详细告知对方司法救助政策,并建议通过远程司法救助系统提出救助申请。收到吴某申请后,该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提请市委政法委对吴某联合救助6万元,有效缓解了这对母女面临的生活困境。
秉着“一次救助、持续关注”的司法救助理念,检察官时常通过电话、微信与吴某母女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吴某的生活和精神状况。检察官了解到,吴某回老家后,多次自杀未遂。考虑到吴某案情涉及隐私,检察官特地联系吴某居住地检察机关,发函商请协助为吴某提供心理疏导。
为掌握吴某生活及病情,检察官定期与吴某电话交流,鼓励和引导其回归正常生活。通过一段时间的救助,吴某的心理状况明显好转,家庭困境也得到缓解,吴母还专程从河南赶到宿迁,向帮助她们母女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今后,宿豫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把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大局,更新救助理念,完善救助机制,优化救助模式,不断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宿迁宿豫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