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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为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2月20日,青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阿某、伊某、西某等5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该县100余名师生参加旁听。
庭审现场,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公诉人和被告人围绕犯罪构成及量刑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师生们实地观摩案件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认真聆听公诉人的指控和审判结果,让大家受到了深刻的警示与教育。
该县第二中学学生艾尼玩尔·吾买尔说:“这次观摩,我感受到了庄严的庭审气氛和法律的威严。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作为学生,更应学法、知法、守法。”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案情,以案释法向现场师生上了一堂法治课,讲解了故意伤害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年龄、共同犯罪等法律规定以及违法犯罪的后果。并就如何做知法守法的青少年、杜绝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与在座师生们交流。同时,提醒同学们,遇事要冷静,做一名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青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四级法官尼加提·阿布杜热依木说:“此次组织师生‘零距离’观摩庭审活动,‘面对面’以案释法是巴楚县法院创新法治宣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增强自律自护能力。”(通讯员 古丽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