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将采取八条具体举措加强对农民工群体的司法保护。
一是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打击力度。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要快捕快诉形成有效震慑,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等方式提升办案质效,注重做好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工作。充分运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打击欠薪犯罪同追讨欠薪一体落实,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筹措资金,履行支付欠薪责任。
二是开辟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农民工反映问题渠道。对涉农民工讨薪,以及因劳动纠纷、社会保险待遇纠纷引发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要简化案件受理和办理程序,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三是做好涉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支持起诉工作。对支持起诉的依据、程序、时限、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为农民工起诉维权提供全方位帮助。
四是优质高效办理涉农民工讨薪行政监督案件。持续开展“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践行精准监督理念,积极开展调查核实、释法说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推动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质性化解。
五是结合办案积极促推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在支付劳动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具有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依法及时向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针对性解决对策,促进源头治理。
六是及时办好农民工讨薪信访案件。对农民工向检察机关反映的讨薪首次信访案件,由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包案办理,落实首办责任制,提升办理效率,力争当日收案当日转办,做到“3日内程序性回复、1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
七是加强对受困农民工的司法救助。发挥司法救助解民困、暖民心作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救助机制优势,做到 “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努力让农民工感受到“检察温度”。
八是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宣传力度。及时筛选发布涉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宣传、解读有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营造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劳动者知权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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