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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齐新 通讯员 李伟良
“已经报销完毕,把钱返给我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接到12345热线的回访时,市民邱先生反复表达着感激之情。
前期,邱先生拨打淄博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2020年,他带着母亲前往济南的医院就医时,为母亲办理了异地医保转移,由临淄区转为济南市参保。2023年8月左右,邱先生的母亲在临淄区人民医院就医,他想再带母亲去济南的医院就医并手术,在办理出院结算费用时,区医院工作人员告知他母亲的医保卡属地目前在济南,需要他全额支付费用,无法用医保卡报销。可邱先生咨询淄博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关于医保卡异地报销问题时,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用医保卡异地报销,因此邱先生要求协调退还支付医院的费用。接到市民诉求后,淄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立即转办至临淄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处理。
经转办后,临淄医保分局第一时间联系邱先生。经了解,邱先生母亲葛女士2021年11月办理济南异地就医备案手续,2023年8月在临淄区人民医院就医,急诊及转住院共花费2248.59元,区医院未给予联网结算。工作人员联系区医院了解情况,葛女士办理济南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淄博就医相当于异地就医,异地就医急诊部分费用无法实行联网结算报销。经沟通,区医院为葛女士住院费用重新进行联网结算;其余急诊费用,提供急诊病历、发票和明细,提交至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给予手工报销。邱先生对处理和回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