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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17时许,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群众朱某某报警,称7月2日有三名反诈“民警”以涉嫌洗钱为由,骗走13万元现金。
接到报案后,渭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仅用两个小时时间确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专案组研究制定抓捕方案之时,犯罪嫌疑人再次联系被害人在指定地点见面。办案民警在指定地点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止三人,于是办案民警分两组同时实施抓捕。
7月3日22时许,抓捕一组民警在咸阳市渭城区渭阳东路路边的车上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和彭某,抓捕二组民警在咸阳市渭城区抗战路某茶馆抓获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某1和李某2,被敲诈的13万元现金悉数追回。经现场突审得知,该案还有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阎某某。专案组连夜分析研判,在各警种的通力配合下,于7月4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阎某某抓获。到案后,五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阎某某与朱某某有经济纠纷,于是找来朋友吴某、彭某、李某1、李某2商量,冒充人民警察以朱某某涉嫌跑分洗钱为由,向其敲诈钱财。吴某、彭某、李某1于7月2日凌晨2时许,在朱某某返回租住房时,用事先准备的警官证(空皮套)、手铐等物品将朱某某控制后,搜查朱某某住处和车辆,之后以搜集固定证据为由将朱某某两部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拿走,并向其索要30万元摆平此事。朱某某害怕此事影响自己,于7月3日下午,先给吴某等人13万元现金。后来,朱某某感觉此事不对,好像被骗了,于是报警。
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渭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田梦 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