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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1月11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通过智慧法院系统以线上的形式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
被告扬州市某某城市规划设计公司于2017年1月在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设立贵州分公司。2017年4月,贵州分公司与原告江苏某某建筑设计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的建设工程项目承担建设设计。后因设计费争议,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设计费190.744万元及相应损失共计200余万元。
因原被告都在省外,疫情原因暂时无法来到现场参加庭审。考虑到年关将至,建设工程相关款项涉及工人工资,为争取在年前处理完毕,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支付原告相关费用两百万元,在春节前先行支付一百二十万元。案件承办人指导当事人通过智慧法庭系统,以线上的形式完成调解、签字捺印。至此,案结事了。
盘州市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强化服务意识,开展“线上”调解,提高司法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利、温暖。
文/耿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