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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2023年第一批
新增医药机构集中评估验收结果公示
为加强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新增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2020〕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2020〕第3号),根据市医保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医保函字〔2022〕8号)等有关要求,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期限: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工作地点:广饶县乐安大厦950室
联系电话:6456767
邮箱:gryljc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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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