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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5月14日,据昌吉市零距离消息,昌吉市人民法院对5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昌吉市人民法院发布此次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显示,被执行人案由涉及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执行标的最高510264.34元、最低99719.39元。在悬赏标准方面,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款的5%~20%不等,其中最高悬赏金超7万元。
悬赏公告称,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款中予以扣除,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举报人均分。
昌吉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