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分流,更要从源头节流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公安部制定出台了《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当前派出所在接处警工作中非警务类警情数量较大,消耗和分散着民警从事公安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问题,《措施》提出,要有效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深化110接处警社会应急联动服务机制。

110分流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可以减少非警务非紧急类求助的出警频率,将更多警力用于秩序维护和打击犯罪,同时,也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专业化的处理。但也应看到,110分流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补救措施。就好比一个发错地址的快递,已经送到门口,再转送正确目的地,仍会造成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110分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无效警情。恰恰相反,分流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带来110包打天下的暗示,助长一些人“有事就打110”的思维惯性。

在做好110分流文章的同时,更要从源头节流,尽可能消除无效报警行为。一方面,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力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110。同时,对反复拨打、恶意骚扰110或报假警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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