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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自2022年12月27日以来,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将处方药销售管理作为零售药店检查重点,严厉查处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1月4日,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邛崃市一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警告处罚,责令其于1月11日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近日,执法人员前往该药房进行复查,通过调取收银台电脑中的销售记录发现,该药房在1月11日后销售有某品牌感冒清片1盒,该药为处方药,且该药店现场无法提供上述销售药品相应的处方笺。
经调查,当事人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作者:王力平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