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致他人死亡,“礼让行人”伤透了谁的心?

近日,央视《法治在线》报道了行人闯红灯致人死亡事件,最终判处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起事故?“礼让行人”是否等同于行人可以无视红灯呢?

据悉,行人胡某在两年前未按人行道交通信号灯指示横穿马路,并且在行走时观看手机,过程中与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乘坐人张女士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而摩托车驾驶员和行人胡某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行人胡某对自己闯红灯的行为持以抗辩,认为当时正值夜晚,所以较难看清交通信号灯,并且当时走得比较匆忙,索性没有过于注意。另外,胡某在发现摩托车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加速向前奔跑的动作,事后经胡某交代,当时摩托车的灯光影响到自己判断,所以才有“躲避”的动作。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及审判,广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去年10月做出判决,胡某及张某家属因达成赔款协议、胡某存在自首性质、胡某态度良好等原因,最终从轻处理。事实上,这是一起极其少数的行人闯红灯肇事案件,新闻播出后不禁让众多车主感叹,开车可真不简单呐!

在日常生活中,行人闯红灯是有的,而闯红灯造成的事故也是有的。有些闯红灯致死事件也在告诫各位,不遵守交规真的会酿成悲剧,甚至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交警提示

◆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同时提醒行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大量驶来时宜主动等候,等大批车辆过去再过马路,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共同维护市区道路的行车秩序。

图 说 机 动 车 礼 让 斑 马 线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3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4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5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6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7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同时

行人在走斑马线时也要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有序、文明礼让的交通环境

需要大家共同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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