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源头管理 打击违法行为

“你好,你的拖拉机已达报废标准,是不能在道路上行驶的。”“你的拖拉机没有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近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在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拖拉机驾驶人进行了宣传教育、扣车及告知限行区域等举措,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2019年全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的工作要求,我区按照统一部署、部门协作、严管严控原则,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实施拖拉机分区域限行措施,对驾驶拼装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拖拉机载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驶入禁行区域及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整治行动主要集中在拖拉机出行频繁路段设立联合检查点,由公安交警对拖拉机道路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对拖拉机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通知农机手限期到农机监理部门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证换证等相关手续。

早在集中整治开始前,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拖拉机数量进行摸清底数,严格把关,构建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信息、检验信息、注销报废信息和违法违规信息互通联合监管机制。“对交通违法未处理完毕的,改装、拼装的拖拉机一律不得通过年检;针对记分满12分及以上的,依法对拖拉机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农机上路安全,今年还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182份。

通过整治行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机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了农机手安全驾驶拖拉机的行为,加快变型拖拉机的淘汰,进一步改善农机交通安全,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