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法制时报报道 | 记者李崇育
日前,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两名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经昌江县委批准,昌江县纪委监委对昌江县原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文忠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子女及其特定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房产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昌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文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日前,经保亭县委批准,保亭县纪委监委对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志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拨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保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志忠开除党籍处分;由保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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